关于开发区2024年一季度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 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4-03-14 10:0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维护开发区良好营商环境,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根据南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实施方案》(通政务办发〔2021〕25号)工作要求,我局拟开展2024年一季度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等。

二、检查事项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开标时间计)期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检查对象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开发区范围内参与了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各行为主体。

(三)检查范围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主要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评标及定标、异议答复、招标代理行为、评标专家行为、合同签订情况、中标单位项目进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档案管理等内容。

三、检查比例

我局将结合实际情况,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以及发生过异议投诉的招标项目,相应提高抽查比例,加大检查力度。总体检查的比例不低于检查范围内招标项目总数的10%。

四、检查方式

采用书面检查、在线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随机抽取项目开展检查活动。

五、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果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向各招标行为主体发出提醒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14日    

(联系电话:0513-81195567)